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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思考

时间:2021-07-14 10:11:17 来源:农商行网 作者: 赖文明 陈雪蕾

  近年来,四川省联社积极推进“三大银行”建设,深化合规银行建设,逐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建设。2021年,省联社风险与合规管理部年度工作要点将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体现了四川农信系统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一、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监管层面来看。2016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6〕44号),形成了我国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统领性、综合性规则,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已从探索阶段进入到全面落实阶段,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已成为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起步相对较晚,精细化程度不高,普遍存在风险管理不系统、不专业、基础弱、与业务发展不适应等问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亟需提高。

  从外部环境来看。随着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新冠疫情爆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一步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大地考验。农商银行由于在经营规模、管理体制、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的局限性,较其他银行来说,面临更为严峻的风险管理形势,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建设对保证农商银行健康稳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农商银行自身来看。一方面,银行是经营风险的机构,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够创造价值,提高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全面风险管理覆盖各个业务条线、所有分支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环节,是全局性、持续性的重要工作。

  二、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农商银行早期主要是以信用风险为主的风险管理,随着银保监对公司治理、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规范性要求的提出,省联社于2019年印发《四川农信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充分联动,合力推动系统内行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由于起步时间较晚,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建设还处于初期阶段,存在诸多短板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不够

  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体系虽然己经建立,但在实际运转中,由于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难以平衡,重经营、轻风险的长期理念导致管理层缺乏足够的动力推进风险管理建设。一是部分高管人员将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作为监管机构、上级机构检查的规范性动作,对全面风险管理认识不够、理解不全、掌握不深,导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形式重于实质。二是各类风险牵头管理部门负责人普遍认为风险管理主要是风险与合规管理部的工作,消极对待各自的风险管理分工,各个风险管理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使得风险管理效率低下、成效不佳。

  2.服务于发展战略目标的有效性不强

  农商银行当前的全面风险管理仍然停留在形式阶段,风险策略和风险偏好的制定未充分结合宏观环境、竞争者、商业氛围等外部环境和股东期望、发展战略、业务计划、财务计划、监管当局期望、评级机构期望等综合因素,未将全面风险管理用以服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以贷款利率定价为例,由于业绩考核压力使同业间形成恶性竞争,低利率成为吸引客户的筹码,导致近两年平均贷款利率和收息率降低,部分贷款存在利息不能覆盖成本和风险的情况,未充分考虑中长期风险和可持续发展。

  3.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度不够健全

  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全面风险管理至少应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各类风险均需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各农商银行存在不同程度的制度欠缺情况。二是压力测试不健全。当前农商银行主要开展有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和房地产压力测试,其他风险压力测试较为欠缺。三是应急预案不健全。根据监管要求和工作需要,农商银行主要制定有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应急预案,其他风险应急预案较为欠缺。

  4.风险管理技术相对落后

  当前各农商银行风险管理多采取定性分析和主观判断,风险管理技术滞后,与先进同业差距较大,无法有效及时识别、评估、计量业务风险。具体表现在:一是缺乏信息系统的支持,各国有大行现已进入智能风控时代,农商银行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缺乏大数据等先进风险管理技术,尚未建立金融科技驱动的风险管理工具体系。二是风险计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未建立有效的风险计量模型和加总方法。三是在客户风险管理之外,尚未建立对区域、行业、产品等宏观维度的风险监测管理体系,对上述宏观风险指标变动不敏感。

  5.风险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

  在业务规模和金融产品不断扩张的背景下,农商银行专业人才的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明显满足不了竞争激烈的要求,大部分风险管理人员仍保有信用社原有风险管理的传统思想,缺少现代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由于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专业性人才较为缺乏,通常由条线风险管理部门的原有工作人员兼岗负责,且同时负责多项工作和任务,很难将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做深做细,风险管理成效欠佳。

  三、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人治”为根

  1.提高全面风险管理认识

  四川农信辖内行社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时间较短,各级重视程度不高,需从高管层层面深化思想认识,由上至下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一是提高高管层全面风险管理认识。全面风险管理对农商银行业务经营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及合规银行建设等具有重大意义,高管层应深入理解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实质重于形式的全面风险管理建设理念。二是层层落实责任。由一把手亲自牵头,组成由高管人员、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风险管理建设小组,分级、分部门、分人员落实责任,将全面风险管理责任层层细化。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对全行各级、各条线、各岗位人员充分进行全面风险管理文化、理念和内容的宣传和培训,形成“风险管理创造价值”“风险管理人人有责”等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2.加强风险管理部门协调沟通

  各类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是全面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和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科学的分工和有效的部门协调机制是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首先,应科学确定各类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确保职责分工明确,保证各项风险管理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其次,定期开展联席会议,总结上一阶段风险管理工作的成效和困难,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需要配合的部门和具体工作,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与协调,保证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3.加强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是有效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定期开展人才培训,打造一批熟练掌握数据分析、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二是加强同业交流,向先进商业银行及同业学习,吸取先进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进一步提升全面风险管理的能力。三是对风险管理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与个人绩效和职务升迁挂钩,激发员工学习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内部风险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法治”为本

  1.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由各类风险牵头管理部门对现有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欠缺的制度及时进行补充,对过时的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和支撑。二是对照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当地银保监要求完善各类风险压力测试,做到频率和报告符合要求。三是补充完善各类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意识和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2. 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与发展战略目标相平衡的机制

  全面风险管理目标应与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风险管理应平衡风险与收益,确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在确定风险偏好时应充分考虑宏观环境、竞争者、商业氛围等外部环境和股东期望、发展战略、业务计划、财务计划、监管当局期望、评级机构期望等综合因素。董事会可授权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其全面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风险管理委员会应以董事会发展战略为目标,合理确定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便于董事会做出科学、合理、前瞻的战略决策。

  3.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技术支撑

  一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全面风险管理离不开科技的支撑,智能风控是趋势也是必然,站在单家农商银行的角度,受资金、技术、专业性等多种因素限制,无法独立实现信息系统的有效搭建,建议由各家农商银行计提研发资金,由省联社统一搭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提升风险管理技术,促进各农商银行更加高质高效地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二是加强数据治理。由于农商银行普遍缺乏数据积累,数据基础差,各种数据标准不统一,因此在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时,必须首先做好数据治理工作,整合各类系统,统一数据标准,由各农商银行根据统一标准进行数据治理,为高级计量工具的运用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针对风险计量方法和风险计量模型缺失等情况,一方面可由省联社成立课题研究组,召集、选择优秀、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和模型开发人员进行统一研发,供全省统一使用,各农商银行可根据各自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另一方面,各农商银行应根据自己情况积极探索,充分挖掘现有数据、可量化指标对部分风险进行计量分析和模型设计。

  (三)监督为要

  1.落实监督职责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前台业务部门是第一道防线,各类风险管理部门是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是第三道防线,各农商银行应严格要求各道防线各司其职,尤其是二三道防线要强化日常监督和再监督,确保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二是开展定期审计。农商银行应将全面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全面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活动应独立于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原则,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全面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直接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应当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高级管理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2.严肃问责追责

  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问责机制,由农商银行纪委、审计、人事等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坚决查处违反全面风险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和人员,对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后果的,必须严肃问责,追究到部门和人头,让每一位员工做到“不敢违、不想违、不能违”。

  3.严格考核评价

  一是在总行层面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改变以往单纯考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的方式,注重风险指标在考核体系中的比例,引导农商银行稳健发展。针对风险管理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考核可由高管层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设定和实施,考核指标和人员应涵盖全面。

  二是严格执行风险管理评价制度,按照规定的频率和路径,定期向董事会、高管层进行各类风险管理情况的评价。各部门的风险管理情况要作为风险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以促进农商银行干部员工全面风险管理意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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